全国免费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盘锦瑞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的区别

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的区别

作者:盘锦瑞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0 08:27:12

商标往往不仅牵扯到一个商家以及商品的信誉问题,同时还关系着巨大的利益,许多名牌产品在商品质量有保证的同时,价格也往往比较昂贵,而人们识别商品的标志就是商标所以商标往往容易起纠纷,那么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跟随盘锦商标注册来了解详情。

商标异议与无效宣告的区别: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并未获准注册,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您的品牌。我国巨大的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注册商标,将使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法律保障。商标保护不仅是打造品牌和占据市场的利器,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要措施。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在商标注册中什么作用?第一步我们要知道,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和商标代理人所主要从事的商标代理有哪些业务: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注册、补发注册证、商标质押、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注销、商标异议、3年不使用撤销等有关商标申请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2、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3、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和异议复审、商标争议和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和答辩、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答辩和复审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4、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及其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5、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6、代理进行相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法律事务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7、代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宜,如商标标识设计、商标交易等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传统上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被看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但所起到的作用是为那些不熟悉相关商标法律的顾客代办与商标相关的法律手续。

随着一些更先进的市场经济观念的引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已经不再简单地被视为一个狭义的中介或者法律咨询服务,而是被纳入一个更全面更完善更广义商业服务。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对于企业品牌塑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因不及时申请商标而被别人抢注,那么自己辛辛苦苦打的广告,就相当于帮他人做了嫁衣,辛苦打的江山,就拱手让人了。小编认为,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这三大类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内容,有利于企业长远利益的发展,需要企业加以重视。        

最近,有网友发微博说:大白兔奶糖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十几个近似的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这让品牌保护再度在网上引发热议。知名品牌为防山寨,纷纷抢注“山寨号”,以此作为自家的防御商标,这已经不是个例。经了解发现,要做好品牌保护,不仅要懂法律知识,还要想出各种应对奇招。对此,专家呼吁要求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大企业抢注防御商标的背后是防不胜防的“傍名牌”侵权事件,就诉讼层面来说,呈现了逐年递增趋势,这与经济高速发展以及企业维权意识提升都有关系。据报道,多数市民表示,自己曾经购买过山寨产品。“在网络平台上见过,比如粤利粤,包装外形都一样,名字不太明显。”“康师傅的‘师’字写得很弯,乍一看是‘师’,但仔细看并不是。”    

分析,一些知名厂家采取保护性注册其实是一种非常无奈的办法,从立法角度来讲,现行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厂家通过合法维权所取得损失赔偿能否覆盖到他的损失以及维权成本,这是立法者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不要让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在维权过程中付出巨大成本,最后取得了一点赔偿。 

怎样做商标转让,具体流程是什么,商标转让需要进行评估吗?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转让是需要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商标评估一般程序为:

1.商标转让时,商标评估需要明确此项是否符合企业的服务或商品;

2.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鉴定其商标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指导企业进行清查以及填报资产,并搜集各种相关的准备材料;

4.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了并且对其准备的材料进行验证是否有效合格;

5.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对编制商标评估报告书;

6.商标评估程序中评估机构需要对其商标评估报告书进行内部审查检验是否合乎规则;

7.商标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评估报告书以及专家鉴定证书和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专用权进行再次转让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商标的公证问题,有时会出现不用做公证,商标照常过户成功,也有时会出现不得不公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1.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3.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版权所有:盘锦瑞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