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随着知识产权在人们生活、工作中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被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商标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而言,商标的存在无异于锦上添花、如虎添翼。由于企业和商家的商标注册意识越来越高,因此商标注册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好的商标资源越来越少。商标抢注的现象也一直存在,面对商标抢注行为,很多人表示无奈。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小编建议您注重商标的作用,同时还要熟知盘锦商标注册相关知识,如果没有商标注册经验,建议您找一家在行业内有一定成果的商标注册代理服务公司。如何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有的企业心存疑虑,不知提出异议的成功率如何。根据经验,如果确实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遭遇商标抢注的,通过选择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夺回属于自己的商标,成功率还是较高的。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同时要提醒一下这些商标被抢注的创业公司,在提出商标异议的时候,一定要同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申请,因为即使异议成功,也只是制止了他人的抢注,企业自己仍然需要通过申请获得核准注册来取得商标权。
(二)对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可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无效宣告这个程序,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出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三)全面完善商标品牌保护体系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创业公司应当在创业之初就在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准备使用的商标。很多时候,创业者因为资金紧张没有申请注册商标,这对公司长远发展来说,存在重大隐患。很多行业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如果创业公司的商标被竞争对手抢注,然后持续投诉,对公司发展的打击将是非常巨大的。还有的创业公司虽然在主要的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商标,但在关联类别上没有申请,如果被他人抢注商标,还是会存在风险。
商标注册需要有长远的目光,无论是什么行业,都应注重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如果企业只申请单个商标类别的话,很可能遭遇商标抢注,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或服务涉及的功能确定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做到全面申请商标。从业商标注册代理多年,提醒各企业或商家注重商标全面注册,预防被他人抢注商标。如果没有商标注册经验,小编建议您找,如果您的品牌尚未注册商标或者想要购买商标,一定要找能信赖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平台。
假冒专利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专利法》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分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外的处罚。
一、驳回商标的复审申请: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十五天期限的计算,以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信封上的送达邮戳日期和提出复审申请信封上的发出邮戳日期为准;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书》,期限为三十天;
4、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8-24个月。
二、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延期三十天;
2、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4-36个月。
三、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
1、申请争议裁定的期限为被争议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以内;
2、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争议;
3、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人,只能是商标注册人;
4、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4-36个月。
四、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
1、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是指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不包括经商标评审委员会争议裁定程序和注册不当裁定程序中被撤销的商标;
2、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人应是经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原商标注册人,该复审主要围绕着注册商标是否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等;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4-36个月。
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二、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三、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代理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五、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代理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六、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正,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七、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八、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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